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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填表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9-04 】

1.《审批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历史凭证和档案记录。需填报一式3份,一份审批机关存档,一份由单位人事部门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后留存, 一份装入本人档案。

2.《审批表》可根据本单位档案管理需要,设计为16开规格用纸或A4纸,双面打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装订线。其中“事业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应手写,手写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其余内容均应打印。 

3.表内所列项目要逐项如实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没有内容填写时,应填写“无”,不得空项。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日期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5.05”、“2002.02-2005.07”。

5.“姓名”栏中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籍贯”栏中应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县的名称(如“河北平山”),直辖市可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市”);“照片”栏张贴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有条件的单位应将电子照片粘贴到“照片”栏中彩色打印。

6.“学习形式”栏根据实际情况填“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普通类由填报单位对其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上查询,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盖章后同《审批表》一同上报。

7.“学历学位”栏应填写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不含在读的,学历、学位都要填写,上面填学历,下面填学科学位。

8.“聘用单位及岗位”栏中“岗位”应填写“专技”、“ 管理”或“工勤”。“招聘方式”栏应填写“单位招聘”、“ 单位选聘”或“统一招聘”。

9.“学习工作简历”从到高中学习时填写,起止时间填到月,要前后衔接,不得空断。格式如(2004.09-2008.06   ××大学××学院××系员工)。

10.“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家庭主要成员指本人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及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指与本人来往较多、关系密切的亲属、亲友等。

11.“考试情况”栏要据实填写,未考项目内可填写“无”,如有“试讲、实际操作”等其他考试项目,可以修改考试项目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他成绩”为实际考试项目,也可在填写时标注。表中 “名次”均指所报考岗位的排名,如所报岗位总成绩名次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需另说明原因。

12.“考核结果及评语”一栏填写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13.申报前,“事业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单位、部门集体研究时所提意见,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填写落款时间。